注册新加坡公司有哪些起名技巧?公司起名技巧与规范
在新加坡设立一个公司发展之前,您必须获准保留自己公司产品名称。如果该名称与已注册的公司或企业没有名字相同或相似,将会被新加坡管理会计与企业监督管理局(ACRA)拒绝。
在公司名称中使用“银行”、“保险”、“大学”或“教育”等词可能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,他们必须获得成立公司的许可证。申请程序通常需要1至14天。
在命名一家新加坡公司时要考虑的因素
以下是由ACRA列出,在为我们公司或企业进行命名时必须充分考虑的事项。
如符合下列条件,注册处处长会拒绝接纳拟议的公司或业务名称:
不良名称
u003E与新加坡现有公司或企业同名
比;与新加坡公司或企业保留的名称相同
u003E政府指示注册服务商不要批准的名称,如淡马锡。
因此,我们建议您谨慎行事,避免学生使用与另一家新加坡上市公司具有相似的公司产品名称,因为若有任何一个人在12个月内提出一种有效投诉,指您的公司项目名称与他们的公司或企业没有名字相似,会使社会公众感到混淆,注册官有权指示您更改自己公司名称。
根据新修订的《公司法》第27(2d)条和《商业登记法》第11(10)条公布的“公司(相同名称)规则”和“商业登记(相同名称)规则”规定了注册商将判定为相同名称的情况:
以下文字将被忽略:
(i)“the”,即该名称的第一个字;
(ii)“Private”、“Pte”、“Sendirian”、“Sdn”、“Limited”、“Ltd”、“Berhad”及“Bhd”
(iii)在名称进行末尾没有出现的以下几个字眼和词句:“company”、“and company”、“corporation”、“Incorporated”、“Asia”、“Asia Pacific”、“International”、“Singapore”、“South Asia”、“South East Asia”和“Worldwide”;
(iv)书记官长认为代表第(iii)款中任何字句的任何句子;
(v)名称的复数;
㈥字母的类型和大小,以及字母和标点符号之间的间距;
(b)符号“&”被认为是“和”的同义词。
这些法律还允许注册服务商在指示更改姓名之前,在涉及姓名争议的各方之间进行调解。